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关于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寒潮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2日 17:47 点击次数:[]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受冷空气影响,预计 24 日凌晨较22日凌晨全省大部分县市最低气温将下降 10 度以上,其中三门峡西部、洛阳北部、平顶山北部、郑州、开封、商丘西部、周口北部部分县市下降12 度以上;24日凌晨最低气温西部、北部零下5度到零下3度,高海拔地区零下7度到零下 5度,局部零下 10度到零下8度:南部1度到3度, 其他县市零下2度到0度。22日夜里到23日,全省大部西北风或偏北风5 级左右,北部、中西部阵风7到9级。22日夜里,中西部有扬沙或浮尘天气。

河南省气象局 11 月 22日 16 时发布《重要天气预警报告》(寒潮预警IV级)。根据《河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决定自11月 22日17 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 (寒潮)IV级应急响应
各相关地区和部门要根据最新的预报和属地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按照职责积极采取寒潮防御措施,及时防范寒潮天气对交通出行、能源保供及人体健康带来的不利影响。
   请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分工职责,切实做好寒潮应急处置各项工作,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上一条:林州市人民政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IV 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下一条:高温红色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