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法规

制度法规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制度法规 > 正文

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后勤保卫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2日 10:47 点击次数:[]

一、制定目的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综合统筹管理

(一)健全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网络,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二)食堂及其他商业场所等服务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类内控制度、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培训机制等。

(三)食堂及其他商业场所要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和学校对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的总体要求。防止出现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出现3人及以上食物中毒,或2次以上消防事故,学校可以无条件终止托管合同,并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涉事者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并承担所有经济赔偿。

(四)商业经营场所店面招牌要服从学校统一规划设置,招牌醒目,营业时间指示清楚。

(五)商业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必须公示《营业执照》、《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三、采购仓库管理

(一)食堂及其他商业场所进出的物资要落实进出仓制度与货物验收制度,无证照物资不得入库,确保原材料安全。

(二)严格执行餐饮业物资贮藏要求。应当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准确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相关凭证。

(三)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食用农产品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四)所有商业场所经营范围需符合合同要求,不能经营伪劣假冒、无包装或无标识的商品。

(五)严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无卫生许可证食品、无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进入仓库。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好,并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四、生产过程管理

(一)由原料到成品严格执行“四不”制度,即对腐烂变质食物,采购员不购进、保管员不验收、厨师不制作、餐厅不出售。加工好的食物,要经分管食堂的经理检查合格并做好检查登记后方可出售,不合格的应重新加工或妥善处理,如不合规操作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食物存放严格执行“四隔离”制度: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水隔离。盛装成品与半成品的盆、筐、桶等用具要放在菜架上,严禁与地面接触。放在地面上的用具不得存放在台面上,装满食物的用具不得叠摞堆积。

(三)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产品加工间及物资存放间,防止不法人员肆意破坏。

(四)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盛具盛装餐炊具、工用具,严格遵守餐炊具、工用具清洗、消毒工序,做到消毒后的餐炊具、工用具保存规范。

(五)严格执行出售食品的留样制度,食堂应当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五、环境卫生管理

(一)食品用具严格执行“四过关”制度,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厨具做到专物专用,刀、砧、盆、筐、桶等用具生熟分开,不得混用。严格做好餐具、容器的消毒记录。严格做好每日紫外灯的消毒记录。

(二)环境卫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实行“四定”,即定人、定物、定时、定质量。强化卫生管理,做到无尘、无臭、无蛛网,无鼠、无蝇、无蟑螂,地面环境无积水。

(三)售卖台及售卖窗口每天应保持光洁、明亮,不得有油污;灶台每天保持干净;烟道、隔油池、排污管道定期进行清洁。

六、员工行为监管

(一)严格按照高校育人要求,切实加强员工思想教育,有效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服务技能学习等教育活动。

(二)所有餐饮业员工均须持证(健康证)上岗,必须穿戴整齐(穿好工作服、戴好帽子、佩戴工号牌),不穿拖鞋、不留指甲、不戴手饰,售卖人员必须戴口罩,每日做好员工的晨检并如实记录。

(三)商业场所服务人员工作期间不准扎堆闲聊,不准嬉戏打闹。

(四)严格端正员工服务态度,做到热情服务、文明用语,严禁出现大声叫卖,高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以及私拿师生财物等违规行为。

(五)要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学校控烟规定,严禁在非吸烟区(操作间、售卖间、就餐大厅、员工宿舍等地)吸烟或乱扔烟头。

(六)要加强员工校规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教育,防止员工违纪违法,一旦发现员工有严重违规违纪事件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或有严重治安隐患的,学校有权责令商业公司予以相应处理直至辞退。

七、安全管理

(一)各区域营业场所负责人作为服务质量价格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肩负起各自的食品卫生安全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定期检查食品安全、消防等各方面工作。

(二)食堂及其他商业场所要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学习,积极参加消防演练,制定和完善各类消防制度。所有区域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确保消防设施足量、完好。

(三)各商业区域负责人作为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责任人,每日下班前必须检查所有设备的电源是否关好,每月对本区域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和上报,跟踪消防设施更新维护情况,确保无火灾隐患。

(四)食堂及其他商业场所必须完善各岗位操作规程,各岗位人员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规范操作。

(五)食堂及其他商业场所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如有发生安全事故,各营业区域负责人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妥善应对,逐级上报,会同各级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

(七)食堂及其他商业场所应定期开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职业道德、法制教育的主题培训和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与安全意识。

八、附则

本制度自通知之日起正式执行。

 

上一条: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