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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作者:后勤保卫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5日 10:55 点击次数:[]

一、制定目的

为了保证学校教学和正常的工作秩序,创建文明校园,确保校园道路畅通及师生安全,防止和杜绝校园交通事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管理细则

(一)行人

1.行人应在道路右侧行走,不应多人并排走、围堆谈话,妨碍交通。

2.不应在道路上打(踢)球、溜冰、追逐嬉戏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3.行人穿越道路应注意来往车辆,不应在道路上随意穿行。

(二)非机动车

1.任何非机动车均应靠道路右侧行驶,严禁反道逆行。

2.严禁骑车追逐、快车、曲线竞驶,严禁双手离把或扶肩骑车行驶,严禁攀扶其他车辆行驶,严禁在绿化地、操场骑车或在道路上学骑车。

3.骑自行车不得带人。

4.骑车必须按照学校规定停到指定位置,不得乱停乱放。

5.禁止在绿化地、操场、办公楼内、宿舍楼内停放车辆。

(三)机动车

1.本校机动车辆(不含摩托车)进出校门一律减速慢行。

2.非本校机动车辆(不含摩托车)进入校园一律需要先向后勤保卫处报备登记,方可进入校园。

3.凡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应主动停车,接受门卫执勤人员的询问或检查,必须遵守校园道路管理,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机动车应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

4.车辆进入校区行驶应减速慢行,时速不超过5公里,车载物品出校园必须停车接受检查。

5.机动车辆在校园内禁止鸣号,禁止超车。

6.禁止无证驾驶,禁止在校园内学习(练习)驾驶车辆,禁止在校园内试车。

7.正课时间一般禁止重型施工车辆进入教学区。

8.机动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指定位置,不得乱停乱放。

9.机动车在主干道上、下客(货)时,允许靠边短暂顺停,驾驶员不得离去,不准影响其他车辆和人员通行。

10.大型活动时车辆行驶、停放须统一服从现场指挥。

11.非本校车辆,一般禁止在校园停放过夜,特殊情况,应到后勤保卫处办理登记后按指定地点停放。

12.出租车原则上不准进校,遇有特殊情况,如接送病人、装载仪器设备、下大雨接人等,须向后勤保卫处报备,经门卫同意后进出。

13.门卫有权对出校车辆进行检查,有权不准可疑车辆出校,并交校保卫处查处。

14。摩托车一律严禁驶入校园。

三、附则

(一)凡进入校园的行人、车辆(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除遵守《城市交通规则》外,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和校园道路上所设的交通标志和禁令标志,听从校园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自觉维护校园交通安全。

(二)违反上述规定的,按《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追究,造成轻微交通事故的,由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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