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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4日 18:36 点击次数:[]


第一条 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以生为本的工作理念,落实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部署,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规范和强化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为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切实保障,创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通过加强对学校组织领导,构建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保障和防范体系。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证校园安全稳定。

(三)基本要求

1.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起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应迅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和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迅速予以处置。我校应急指挥机构要协调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充分运用现代通信技术和信息网络,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值班、安全保卫、信息报告等制度。及时将有关信息向上级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快捷高效。加强分工合作,紧密协调配合,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3.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作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首要任务。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坚持疏导为主,疏散为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依靠各方面的力量,科学救助。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改进应急救援装备和设施,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要特别重视对弱势群体人员的救助。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集团有关文件要求,依法有序进行处置。因师生员工内部矛盾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坚持教育疏导为主,慎用一切强制手段和一些不当方法,防止因方法不当激化矛盾。对极少数利用突发公共事件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司法部门,依照法律程序,严肃处理。

5.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对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进行统一调配,做到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加强经常性监督管理,定期排查摸底,消除安全隐患;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应急动员和救助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坚持平战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实现预警预防和实施应急救援的有机统一。

(四)文件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

2.地方性法规、规章:《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实施办法》《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河南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

3.参考文件和材料:《河南省教育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部有关文件;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市教育局有关文件。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突发事件,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以及公共卫生事件等。

第二条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按照省教育厅“精简、统一、高效”原则精神,建立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其他领导任成员。应急领导小组为学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决定处理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重大事项,对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做出部署。

(2)研究决定启动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听取工作汇报,确定工作方案,部署应急救援工作。

(3)研究审定预警信息内容和预警等级,授权启动预警机制。

(4)负责与上级应急指挥系统的联络,根据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发展,及时向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有关信息,汇报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二)组织体系

1.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校长任指挥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任副指挥长,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应急指挥部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实施机构,负责有关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工作。

2.应急指挥部职责

(1)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提供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2)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性质、类别及事态发展,决定启动相应应急专项预案。

(3)负责与上级指挥系统和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综合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向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4)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善后事宜,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3.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处,总务处处长兼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各单位负责人组成。

4.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进行研究,提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建议。

(2)听取应急救援工作组汇报并指导开展工作。

(3)负责应急救援期间信息汇总上报及值班工作。

(4)负责与上级指挥系统和应急救援工作组联络工作。

(5)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日常管理工作。

5.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设若干应急救援工作组,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具体工作。

(1)应急救援组

组  长:总务处处长

副组长:物业经理担任

成  员:总务处人员、物业公司相关人员

职  责:配合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救援组织和有关部门,指导、参与处置和救援工作;协助对事发原因进行调查,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协助相关部门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供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报告。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总务处处长

副组长:物业经理担任

成  员:总务处人员、物业公司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车辆调度和后勤保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应急运输力量,保障人员的疏散和救援物资的运送。

(3)信息宣传组

组  长:党务工作部部长担任

成  员:宣传部、团委书记担任

职  责:及时收集整理突发公共事件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编辑情况简报,对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开展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有关电文、报告的起草工作。

(4)医疗救护组

成  员:校医务人员

          职  责:配合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救援,对出现的伤亡事故进行紧急救治,原则是先抢救危重伤员,后救治一般伤员,全面开展救死扶伤工作。

6.工作要求

(1)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期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权调动全校各处室、院系部、馆、中心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和各方面力量。

(2)应急指挥机构工作人员,要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及时到岗;离岗必须向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

(3)保证24小时通信工具畅通;对工作失误或因处置不当等影响应急救援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应急指挥系统结构图

第三条 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

1. 信息采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采集和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根据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内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迅速指派救援组进行现场调查、数据监测,查明原因,确定危害程度,明确影响范围,提出具体预防监控措施建议

2. 信息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履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和信息反馈职责。对信息采集和日常监测发现的潜在隐患和可能发生的事故苗头,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学校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1)在学校范围内建立信息报告体系。完善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学校系统监测,确保信息畅通。

(2)报告程序。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最早发现人应迅速报告。在积极组织应急处置的同时,及时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信息报告时限及要求。各单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事发单位应在事发后及时向学校应急指挥办公室,应急指挥办公室接报后应迅速向学校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上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先采用电话报告方式,简要报告有关情况,然后以书面形式报送详细情况。学校获悉后依据事件信息情况按照规定向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和漏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具有潜在隐患、可能发生和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

3.预警预防行动

突发公共事件分类。根据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性质和特点,结合实际归纳以下几类:

(1)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2)重大火灾事故。

(3)大型活动突发事件。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突发群体性事件。

(6)其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第四条 紧急处置

(一)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积极组织力量,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背景、造成的损害等信息进行采集,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情况,确定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发展程度,同时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对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建议。

(三)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危害,组织医疗救护组和应急救援队伍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四)学校应及时与医疗部门取得联系,充分利用各种医疗设备、设施,为应急救援和伤员救护提供保障。

(五)突发公共事件引发传染性疾病流行的,迅速组织力量,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六)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加强安全保卫力量,配合公安部门,加强事发现场的监控,保障抢险救助、医疗救护等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强化重点要害部位、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组织开展群防联防,维护正常秩序。

(七)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决定人员的紧急疏散。确定疏散路线和地点,设立疏散标志。引导疏散人群,维护疏散秩序,做好疏散人员的安置、安抚工作,保障被疏散人员的生命安全。

(八)学校对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人员,提供基本的安全防护设备。

(九)对损失等情况进行评估,并报告评估情况。

(十)根据突发公共事件进展情况,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决定,宣布应急状态结束。

第五条 善后处置

(一)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解决实际困难,开展自救工作,恢复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

(二)按照应急专项预案要求,调配人力、物力、财力,对灾后工作进行部署。

(三)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造成校舍及建筑物的倒塌影响教学、生活的,协调各单位积极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使用,妥善安置好灾后师生员工的工作、生活。配合医疗单位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治疗。

(四)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提出意见和建议。调查结果及时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

第六条 通信与信息保障措施

利用学校现有的网络资源,建立健全通信和信息采集保障系统,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一)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根据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需要,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积极组织提供物资保障。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总务处装备一定数量的常用应急物品、设备,实行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制定备用管理措施,建立应急物品储备使用保管制度。

(三)应急队伍保障。学校安保部和校医务人员是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队伍,在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开展现场自救工作;应急指挥机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发地点进行紧急救助。

(四)医疗卫生保障。学校应及时联系各医院医务人员、“120”等,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在当地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疾病防控机制,做好各种疾病的防治工作。

(五)治安保障。保卫部工作人员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保护等有关工作。

第七条 培训和演习

学校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救援人员应全面接受应急救援方面专业技能培训,和训练。并根据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演习。

第八条  附  则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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